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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甘肃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3897830/2017-00212 发布日期 2017-08-24
文号 发文机关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甘肃省水利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甘肃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二.支出决算说明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等情况说明

七.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甘肃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甘肃省水利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12号)精神,设立甘肃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省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上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指导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点河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省水利厅机关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7个、事业单位12个)。省水利厅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共有职工4268人(其中:在职2903人,离退休1365人)。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水利厅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1

甘肃省水利厅机关

2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

3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

4

甘肃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

5

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6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7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

8

甘肃省水政监察总队

9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局

10

甘肃省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

11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12

甘肃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3

甘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14

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

15

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16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

17

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

18

甘肃省水利厅石羊河流域管理局

19

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

20

甘肃省水利厅兰州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第二部分  甘肃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93,320.3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63,633.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4,515.9万元,系水利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5年决算数150,473.93万元,增长62.49%,主要是引洮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基建投资增加。

(二)上级补助收入324.3万元,系厅属单位水文水资源局从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取得的水文报汛工作经费。较2015年决算数284.84万元,增长13.85%

(三)经营收入4,358万元,系厅属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水土保持监测收入、电费收入等。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0.78万元,增长3%

(四)其他收入14,434.9万元。系厅属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本级横向拨款、非本级拨款、利息收入及存量资金上缴返还收入等。较2015年决算数9,167.85万元,增长57%,主要是增加了未完工程存量资金上缴返还收入。

二、 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73,1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当年资金支出236,836.28万元,上年结转财政资金支出23,195.5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3,155.4万元。2015年决算数211,280.67万元,增长29%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5,4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06.8万元,公用经费6,318.2万元。项目支出223,642.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92,178.6万元,基本建设类131,463.9万元。经营支出4,119.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0.1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12,9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95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002.8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45,8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286.5万元,其他支出(类)6,121.8万元。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2.2万元,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224.9万元。

三、 年末结转结余说明

2016年底结转结余20,0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68.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9,522.3万元。主要是引洮一期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因有效施工期跨年度结转。2015年决算数31,588.84万元,下降36%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76.8 万元,预算1,007.1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33%,比上年下降36%

1.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

2. 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67.2万元,预算147.3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54%,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26批次,人数 4746个,人均每天支出0.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

3. 公务用车保有量179辆,公务用车费决算支出609.6万元,预算809.8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24.7%。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本年无车辆购置。

(二)2016年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185.7万元,预算392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53%,比上年下降31%

(三)2016年培训费财政拨款支出217.3万元,预算273.34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21%,比上年增长4%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3万元,比 2015 年增加168.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支付的交通补贴增加。其中行政机关28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331.3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39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1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底资产总额1,067,3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783.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7,097.9万元,长期投资3,205.7万元,在建工程719,286.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505万元,其他资产1,515.7万元。

截至2016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20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1辆(洒水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在14个市(州)63个县(区)进行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共计104个项目,涉及资金18.49亿元。总体评价:2016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年度建设方案可行;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完善,内容全面,操作性强;项目建设程序符合规范,资金使用合理,各项目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其中高效节水新发展灌溉面积106万亩,新增节水能力1.3亿立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项目的实施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和基层干部群众欢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含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抚恤金支出、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等。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等。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含筹措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水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子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算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的支出。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出。

其他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用于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甘肃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2016年水利厅决算公开.doc
2016年度甘肃省水利厅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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