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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放管服” 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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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3897830/2018-00045 | 发布日期 | 2018-05-21 |
文号 | 甘水政法发〔2018〕182号 | 发文机关 | 甘肃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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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水务(水保)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决定对水利行业“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重点内容
围绕2013年以来“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调研以下内容: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同步取消;下放的部分审批权限是否有效承接;保留的事项是否规范高效办理(取消和下放事项详见附件1)。
(二)优化政务服务情况
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实行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情况;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情况。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是否及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办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四)建设项目技术审查落实情况
2013年以来省水利厅下放的水利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权限是否有效承接、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和应对的措施。
二、调研方式
(一)采取调研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市(州)水务(水保)局要全面开展自查,对照“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详见附件2),查找改革举措落实中的短板、漏洞和薄弱环节。主要看贯彻落实改革文件有没有研究部署、有没有配套措施,存在问题及解决方式,全面掌握改革措施进展情况。把自查情况作为本市(州)调研报告的重点内容。
(二)采取书面调研与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市(州)水务(水保)局要按照调研内容及调研提纲要求(详见附件3),编写本地区水利“放管服”改革情况调研报告,于6月25日前上报厅政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现场调研由厅分管领导带队,政法处等有关单位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2018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厅党组高度重视,将水利“放管服”改革列入2018年厅领导调研工作计划。各地要认真组织,全面分析研判,抓紧安排,深入开展自查,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联系人:崔 嵘 电 话:0931-8416502
2.“放管服”改革文件
3.调研提纲
甘肃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1日
附件2
“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
1.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甘政办发 〔2015〕96号);
2.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试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试行)(甘审改办发〔2017〕4号);
3.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甘审改办发〔2017〕5号);
4.《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发〔2018〕19号)
5.《甘肃省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28号)。
附件3
水利“放管服”改革调研提纲
一、基本情况
本地水资源、水工程、水管理简要情况。本单位人员、机构设置和技术力量情况(主要是与“放管服”改革相关科室、站所情况)。
二、水利“放管服”改革情况
(一)改革前办件情况
2013年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包括办理数量、办理流程、办量时限等);2013年前,在灌区改造等水利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办理情况。
(二)现状
1.2017年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2017年水利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办理情况。
(三)2013年以来水利“放管服”改革举措
1.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2.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分别于2014年、2017年2次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承接情况以及水利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权承接情况);
3.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规范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明确责任和时限);
4.清理中介收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涉及水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等8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审批的受理条件等政策要求,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情况);
5.停止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降低标准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以及成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7.优化服务(行政权力事项进驻政务大厅进行办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开通在线办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8.提升办事人员业务技能。
(四)2018年实施“四办”改革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从三个方面入手,寻找差距、明确问题并分析原因:
一是对照2013年以来省上和市上“放管服”政策文件,查找没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对照“四办”改革2018年工作目标,寻找差距,找准问题;
三是对照本地区“放管服”改革先进行业和系统(比如工商、税务等)的改革举措和改革实效,寻找差距,明确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解决问题、实现改革目标为目的,结合本地实际、改革现状,提出推进改革的意见和建议。